问题:2月27日上午,国台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先生对于台胞子女教育问题作了表示说:我们的政策是“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这里面讲的“一视同仁”的政策,主要是指在学校的选择方面,在入学、入幼儿园方面,在升学,从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方面的这些条件。另外还有学校的安排方面,交费方面。在这些方面我们都要求台胞子女就读和大陆的学生是一样的政策,标准完全一致。除此之外,我们还给予适当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当地的台胞子女。另外,在教学方面、生活方面给予适当的照顾。请问:
1.这些优惠措施是中央的政策,但有否具体的实施细则?
2.中央即有上述的美意,教育部有否专责的负责单位?落实地方的监督与执行,具体情况该向谁反应?
3.从政策颁布到具体可执行的期间,大约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二年?可否有明确的时间?
答复:多年来,根据中央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安排台胞子女就读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台胞的愿望,受到了台胞的普遍欢迎。今年,教育部再次明确和重申了有关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据了解,各地已经在积极实施。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教育部归口管理涉及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部门。该部门与教育部其他有关部门一起专门负责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工作。若有具体情况欢迎向该办反映。
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就有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情况。仅2007年底对北京、天津、江苏、上海、福建和广东等省市的不完全统计,在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台胞子女已经有14168名。因此,我们的政策早已经在实施。随着就读人数的不断增加,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此次教育部除了明确和重申过去已有的政策外,对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在接受台胞子女就读的工作方面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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