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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完善兼职教师聘用管理

2023-11-21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建设一支技艺精湛、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强基固本之策。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修订出台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回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应时之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教育强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兼职教师作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补充,与专任教师共同支撑起了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师资力量。为此,《办法》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的选聘条件、选聘方式、选聘程序、组织管理、工作职责、经费保障、支持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凸显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时代性、跨界性、协同性和导向性。

  《办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增强了职业教育适应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办法》提出,职业学校要坚持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原则,聘请兼职教师应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民生紧缺专业和特色专业。这正体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引导学校引进一批顺应产业发展、掌握关键技术、具备精湛技能的高素质兼职教师,以提升学校育训并举的能力,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办法》具有典型的跨界特征,契合了产教融合的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法》提出,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长期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鼓励聘请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等。这一规定正是对《新职业教育法》的积极回应,更是体现了兼职教师跨界性和不可替代性。兼职教师作为职业学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推动产业与教育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

  《办法》具有整体的协同特征,擘画了教师专业成长路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对于职业学校专职和兼职教师,一方面,专职教师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但缺乏行业实践经验与能力;另一方面,兼职教师具备高超的技术技能,但缺乏教育教学经验与能力。《办法》中明确了兼职教师工作职责,与学校专任教师有共同的愿景与目标,有明确的使命与任务,有明晰的成长与发展,有丰富的成果产出与技术积累,真正实现了方案共研、课程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共担,促进“双师型”队伍建设,极大地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课程开发能力,既有利于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又有利于产业技术转型升级,更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办法》具有显著的导向特征,增强了兼职教师身份认同感。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随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办法》从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支持体系中多处提到:“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要建立兼职教师个人业绩档案”“企事业单位应将在职业学校兼职人员的任教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评优,支持兼职教师专业发展”“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根据其技术职称和能力水平聘为相应的兼职教师职务”。这一系列举措,有利于增强兼职教师的身份认同与归宿感,满足教师发展的个人诉求,促进“双师型”教师个体成长与“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双提升。

  《办法》的修订,进一步诠释了兼职教师的内涵特征,厘清了兼职教师工作职责,规范了兼职教师选聘条件,梳理了兼职教师选聘程序,构筑了兼职教师成长阶梯,建立了多方支持体系,保障了兼职教师权益,纾解了兼职教师现实问题。

  作为百年中职名校,我们将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而不懈努力!(重庆工商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刘友林)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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