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极个别教师被金钱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所浸染,置淡泊名利、为人师表等职业道德要求于不顾,师德滑坡,见利忘义,应允家长吃请、收受礼品礼金、参与有偿家教等,损害了教师形象,带坏了社会风气,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应。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出台、部署实施《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对系统存在的行风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决心。
走出教师职业定位“泛职业化倾向”的误区。谈到当前个别教师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有人说“教师也是人”。对教师职业的这种“泛职业化”理解与人民群众对教师职业角色的高期待之间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反差。坦率地讲,如今的教育已不再是一片净土。向往富足,无可厚非,但有些教师在滚烫的经济大潮的刺激下,突破了师德底线。教师这个职业,从本质上说,是一个追求精神生活幸福的职业,它不是一个追求物质生活幸福的职业。谁要是想在教师这个职业中把谋求物质生活幸福作为一第要务,他或许就走错了门!全社会之所以要对广大教师提出“淡泊名利”这样高的职业道德要求,是因为教育这个行业的特殊性,教育一旦与“名”和“利”紧紧地挂在一起,教育本身就被异化了,教育就不能称其为真正的教育了!“淡泊”是一种超然的境界、洒脱的情怀。今天,让我们的教师们对“名”和“利”持这样一种情怀,是基于现实的、不得不提出的一种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因为教育,是以心灵唤醒心灵,以精神引领精神,以生命温暖生命的神圣事业。所有的从教者,都应有崇高的生命取向、价值追求,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因为你的一言一行都会直接影响着你的教育对象——学生。而我们的学生,终将成为这个泱泱大国的公民,他们的道德水准、精神质量,定会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文明进程,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精神气质。我觉得,广大教师都应该牢记百岁老人杨绛先生特别喜欢的一句名言,这就是:“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 当然,我们必须老老实实地承认,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又都是物质的人,都是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的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师德高尚的教师是幸福的,幸福是建基于物质基础的,但它又是完形于精神的富足。或者说,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原本就不是通过教育来获得物质意义上的富足的,而是在保障其基本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物质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培养育人而获得的心灵意义上的幸福。
清醒认识教师收受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近年来,社会上各行各业的请客送礼现象泛滥,利用自己的工作或职务之便从事第二职业的越来越多,获取个人利益或好处的越来越多。在这种形势下,有一些教师开始耐不住寂寞,从事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的钱财,请家长为自己办事,接受家长的宴请,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报刊杂志以获取回扣……以至于这些现象在一些地方已呈漫延之势力,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些现象意见越来越大。可怕的是,教育系统有不少人对这些现象不但不予制止,反而认为在当前的社会大环境下很正常,认为教师工资那么低,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挣点钱甚至捞点好处,无可厚非。不能不说,这种错误认识助长了教育系统的“向钱看”的歪风邪气。到了教育系统对这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种种行为说“不”的时候了。最近,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的给予处分。必须明确:教育部要求严禁的6条行为,其性质都是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群众身边的教育腐败行为,是必须清理和禁止的违规违纪行为。
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大力提升教师队伍新形象。我国历来具有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教师职业得到高度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师工资要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广大教师要珍惜党和国家对每位教师的关心,要不辜负广大人民群众对教师的殷切期望。今天,落实实施《规定》,解决有损师表形象问题,无疑是师德建设的“及时雨”和行风建设的“清新剂”,实为维护教育和教师形象之举。一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以张丽莉为代表的成千上万优秀教师甘于奉献、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教师的师德作风、价值观念和抵抗诱惑能力是拒收礼金礼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关键。二是要坚守底线,广大教师要向全社会公开承诺严守6条禁令。最近,我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以“两规三禁”为主题的教育专项治理行动,其基本做法就是向全社会亮出“高压线”,从教育行政干部到广大教师,人人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要实行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追究教育部门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学校,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张志勇: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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