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教育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惠民工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和发展需要的教育。
一是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旗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32462名,全部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2008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17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2008年各级财政拨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750万元,切实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2009年提高了中小学公用经费,小学由原来每生每年28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元;初中由原来每生每年41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民族学校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月150元发放,2008年,累计发放民族学生助学金450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寄宿生补助资金61.4万元。
二是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近年来,通过上级拨付、多元化筹集、社会力量投资等方式,投入资金17436万元,排除危房4332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40775平方米;投入3720万元实施现代教育技术工程;投入525万元改善蒙古族学校办学条件,建立了校园信息网,实现了民族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是加大家庭困难学生救助力度,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进一步完善生源地贫困学生助学贷款机制,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按时足额发放。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全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家庭子女考取专科以上院校的给予资助,按照考取本科的学生每生资助2000元、专科资助1000元的标准,2008年共资助148人,资助金额达23万元。协调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2008年通过企业、个人、机关团体捐赠200000元,救助家庭贫困学生270人。2009年第一季度,接受达拉特电厂捐赠20000元,救助33名贫困学生;落实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数量的90%给予资助,每生每年1500元,2008年共计发放1589250元。
四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截至目前,全旗各中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12467人(包括家在农村牧区居住,回城就读的学生),其中小学4682人,初中4543人,高中3242人。目前,已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全部接受他们正常入学就读。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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