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部署,河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今年是工程实施的第二年,按照总体部署50个县(市、区)要基本完成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为此河南各地市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是国家和河南省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实施的重大工程,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迫任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由省辖市负责统筹、协调,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筹措并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相关工作。
二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标准化建设工程包括学校布局与规模、校园规划与布局、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公用经费的拨付六个方面。各地在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按照《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规定的适宜规模进行布局和建设,在山区和边远地区适当保留教学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承载能力,着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学校依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按照科学合理、节约用地、资源共享的原则,对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布局合理、区域分明;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实施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率先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为契机,以装备教学实验仪器、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体育、音乐、美术、卫生器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及工勤人员,配备的教职工结构合理,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相一致,凡按规定时间应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市、区)必须同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的时间要求,制定实施年度分解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在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的基础上,依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逐校排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2011-2015年分年度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实施计划,并落实到学校、落实到项目。
三是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资金筹措以省辖市、县(市、区)为主,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省财政依据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力度和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照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发展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中小学建设的比例。中小学校每年从公用经费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教学仪器配备和实验室易损易耗品购置的费用支出。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推进校舍维修改造、教学仪器图书装备、学校附属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各地建立相应的运行保障机制和奖惩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县(市、区)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时间要求,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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