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Languages
English
Русский
日本語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搜索
无障碍浏览
Languages
English
Русский
日本語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العربية
微言教育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个人登录
法人登录
个人注册
法人注册
搜索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2005-09-09
收藏
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的发展,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人员及其他外国或境外学位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为国内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