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青岛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元韶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下,学前教育法即将实施,标志着学前教育事业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通过立法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多年的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是非常有力的法治保障。2013年、2020年青岛市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先后实施,推动解决了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青岛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近年来稳定保持在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逐步提升至63%,优质园(省级一类及以上幼儿园)占比大幅提升至90%,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等教育成果不断涌现,全域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学前教育正在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加快迈进。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为青岛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将当好学前教育法的忠诚捍卫者和践行先锋军,加快推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融入教育强市建设,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推进优质普惠发展
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方面,青岛市将深入贯彻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等要求,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机制。优化幼儿园学位结构和布局,在城区新增人口集中区域和公办学位供给不足区域,逐步增加公办学位,稳妥推进农村园撤点并园,提升优质公办学位的可及性、便捷性。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分级补助管理机制,及时落实生均定额补助等扶持政策,推动优质普惠性民办园健康发展。在学前教育发展保障方面,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教职工权益保障等要求,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完成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相关任务,支持市南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建设,推广典型经验。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编制教师占比,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提高教师职业幸福感。
二、突出科学保教,践行儿童为本理念
学前教育法指出,“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青岛市将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目标,着力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强化品德启蒙和创新能力培养。一是深化幼儿园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将全环境立德树人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全过程,突出师幼互动,积极开展幼小科学衔接。二是创新开展幼儿园融合教育,以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加大普通幼儿园接受特殊幼儿支持力度,为特殊幼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三是推动幼儿园改革提质,深化联盟办园改革,全面实施镇村一体化改革,发挥优质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每一所幼儿园都办成家门口的好幼儿园。四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树牢教师的以儿童为本理念,强化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大力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水平。
三、强化规范监管,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学前教育法为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青岛市将推进以规范监管为核心的学前教育治理体系的建设,保障在园幼儿安全健康。一是强化外部监管体系建设,建设教育部门牵头、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卫生保健、人员资质、收费规范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二是坚决守牢幼儿安全和师德师风底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1530”安全教育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过视频监控巡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定期排查教学资源和师生用书,发挥责任督学、自我评估等机制作用,坚决纠正“小学化”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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