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相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刚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将学前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锚定目标、强化保障,找准贯彻落实切入点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以国家学前教育“双普”督导评估为抓手,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先后制订《“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相山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实现由“幼有所育”到“幼有善育”到“幼有优育”发展目标。相山区现有公民办幼儿园81所,在园幼儿17557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111.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7.8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9%。
二是筑牢基础保障。连续3年实施城镇公办园扩容工程,累计投入6500余万元,新建公办园5所,增加学位1980个。投入300余万元,完成渠沟镇中心园等4所幼儿园改扩建。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累计发放政策性补贴3000余万元,大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三是创新国企办园。联合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公办园,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相山区第一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推动原小区配建民办幼儿园转型为国企办园,构建“区域统筹、城乡同步、多元保障、资源共享、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格局,公办幼儿园资源逐年扩大,有效缓解“入好园难、入好园贵”问题。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找准贯彻落实发力点
一是优化资源布局。严格落实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法定要求,根据人口变化、区域发展情况,调整城乡幼儿园布局。在城区人口新增地区持续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在农村以乡镇公办中心园为主,办好村园,大力发展渠沟镇片区以公办园为主的学前教育,提升薄弱园办园质量。
二是推动内涵建设。严格规范办园行为,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学前教育专职督学作用,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引导幼儿园科学健康发展。发挥学前教育集团总园“传、帮、带”作用,通过工作坊、座谈会、教学场景观摩、主题课程展示、幼儿游戏等活动,扩大优质幼儿园辐射范围及影响力。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依标配足配齐教师,健全教研体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三、加强宣传、凝聚合力,找准贯彻落实突破点
一是营造学法氛围。邀请司法干警围绕《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核心要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指导督促办园主体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完善管理制度,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做到依法办园、安全办园、规范办园。利用报刊专栏、专题教研、亲子互动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全社会了解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是引领发展方向。以《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统筹协调编办、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和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促进家园社三方联动,整合各类资源,为幼儿提供快乐、和谐且富有教育意义的成长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坚决抵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围绕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聚焦安全防护、教师管理、教职工权益、办园行为、保育教育活动五大方面依法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守护幼儿健康快乐安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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