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学前教育领域的重大里程碑。学前教育立法不仅构建了制度框架,更在重塑我们的教育哲学——从“边界思维”走向“无界教育”的深刻变革。
当那天看到小雨(化名)——这个被诊断为轻度自闭症的孩子,第一次在集体活动中主动拉起同伴小手的时候,身为园长的我内心被震动了。这一刻,我深刻体会到《学前教育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权利的温度与力量。
一、法理觉醒:从“特殊对待”到“权利平等”的观念重构
《学前教育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过去,我们幼儿园所虽未拒绝特殊需要儿童,但潜意识里仍将其视为“需要特殊照顾的少数群体”。法律的学习让我意识到,这种思维本身就暗含着区隔与不平等。因此,我们组织全园教师开展专题学习,邀请特殊教育专家解读法律精神。我们在原有的“随班就读”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度,为特殊需要儿童构建融合教育系统性支持,打造无障碍的包容性环境、锻造专业+共情的融合团队、闭环式教育体系实现“真融合”,让孩子在融合教育环境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成长节奏。小雨就是在这样的教育场域中,从最初的完全孤立到逐渐融入了集体。法律的学习让我明白:融合不是物理空间的简单共存,而是教育权利的实质平等。
二、教育创新:构建“无边界”的支持生态系统
《学前教育法》第六条要求“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这启示我们:融合教育绝不能仅靠幼儿园单打独斗。去年开始,我们开始构建多方协同的支持网络:与市残联合作建立早期干预转介机制,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共建发育筛查系统,还发起家长互助会分享教养经验。结合“反向融合”项目,一位曾反对“混班”的家长与幼儿园交流中说道:“当我蒙上眼睛完成游戏活动后,才真正理解什么是教育公平。”这种体验式学习消解了家长们的疑虑,让我们形成了强大的教育共同体。
我们还在园区内增设无障碍通道、感统训练区、安静角、星星屋等,将资源教室与其他幼儿专用室“融在一起、合为一体”,让每个空间都具有多重教育价值。这种“通用学习设计”理念使融合教育从“适应缺陷”转向“发掘潜能”,小雨的空间记忆能力也在这样的环境中被发现,成为班里“迷宫游戏”的热衷参与者。
三、生命对话:在教育实践中重构“正常”的定义
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后,我开始反思:什么才是“正常”的儿童发展?法律中“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表述,解构了我们固有的认知框架。我们取消了“发展评估表”中的标准化指标,代之以“幼儿成长档案”“成长故事”等记录法,探索形成性评价,教师坚持用正向的语言描述发展差异。
这种转变带来了令人惊喜的变化。当教师不再紧盯“缺陷补偿”,特需儿童的独特优势反而得以显现:自闭症儿童对细节的专注力成为科学探究的助力,多动障碍儿童的旺盛精力转化为运动游戏场上的优势。普通儿童也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了同理心与领导力。一个孩子在解决冲突时说:“小雨只是用他的方式表达,我们可以找到大家都舒服的办法”。
结语:走向无界的教育未来
回望我们的融合教育旅程,《学前教育法》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从“边界”走向“无界”的教育变革之路。作为园长,我深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最好的实施是将其精神转化为教育者的自觉行动。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融合教育实践,让《学前教育法》的每一个字句都化作滋养生命的雨露。因为每个孩子,都值得拥有一个没有边界的童年,这也正是学前教育立法最温暖的人文光辉。(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中心幼儿园 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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