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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2025-05-20 来源:基础教育司收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振峰

  学龄前儿童是最柔软的群体,做好学前教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将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躬耕不辍,努力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上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积极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多年来,上海持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稳妥应对了学龄人口高峰期面临的入园压力,有效避免了人口低谷期的资源流失。

  (一)党委政府牵头统筹推进,积极回应民生需求

  上海建立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17部门联合推进学前教育工作。以“幼有善育”为目标,连续多年将“学龄前儿童善育工作”纳入市委民心工程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学前教育资源迅速增加,优质资源不断扩大

  上海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支持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2年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9所,增加学位20余万个。同时,鼓励各区创建优质园,通过组织保育员职业技能大赛、带动人才工作室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目前,上海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9%,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优质园比例从2012年不到30%,增长到2023年的76%。

  (三)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有力,地方立法促事业发展

  上海相继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等,并且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财政投入的比例由2012年的8%提高到2023年的13%。2022年,上海开展学前教育地方立法,全面规范和引导上海学前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四)科学育儿指导深入开展,家园社共育氛围日益浓厚

  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形成覆盖所有街镇的“1+16+N”科学育儿指导网络,为适龄幼儿家庭提供每年12次免费育儿指导服务。同时,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社区之间的沟通合作,积极拓展园外教育资源,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二、立法保障,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迈入新阶段

  《学前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和保障学前教育的法律,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上海将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

  (一)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和任务

  《学前教育法》确定了我国学前教育的性质、任务和目标,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要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这些规定明确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地位,也指明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二)保障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

  《学前教育法》规定了学前儿童的学前教育权利,要求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的人格尊严,促进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同时,对各级政府、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如何共同保障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要求。

  (三)强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学前教育法》要求政府科学规划和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既要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统一规划,还要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住区的“五同步”,并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这些规定将有力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

  (四)规范幼儿园和保教人员的行为

  《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管理和运行以及保教人员的资格、培训、待遇等进行了规范,尤其强调幼儿园不得上市、从业人员有从业禁止条件等,为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了基础保障。

  (五)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学前教育法》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要求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并且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等,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

  三、创新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每一所幼儿园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将带来新的任务和挑战。2023年,上海启动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行动,聚焦底部抬高,整体提升质量,加强户外活动研究实践,推动集团化办园,促进保教人员柔性流动,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每一所幼儿园。下阶段,上海将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精神,抓紧组织《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和培训,结合全市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工作,进一步推动上海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资源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继续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要求,保证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是继续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健全适合幼儿园高质量建设和小班化教育的师资配备和财政投入制度。修订完善幼儿园建设和装备标准。逐步探索学前免费教育。

  三是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坚持用幼儿发展优先理念引领保育教育,改革教育评价方式,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推进医教深度结合,提升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深化幼儿园与小学的双向科学衔接,坚决去“小学化”。

  四是不断提高保教人员专业化水平。严把保教人员准入关,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建设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教科研队伍。

  五是探索数字化转型赋能。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户外2小时活动监测、幼儿膳食营养和健康等数字化场景,赋能幼儿园保教工作减负增效。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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