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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依法强教筑基,涵育幸福儿童,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5-05-20 来源:基础教育司收藏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林亚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教育强国”的根基。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关乎亿万儿童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和谐幸福。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深刻理解学前教育法的价值意蕴和现实意义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学前教育事业各项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从国家层面对学前教育中的儿童、教师、保育与教学、财政投入、监督评价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根本规定和划分,有助于全面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价值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形成关爱和保护儿童的新风尚,有助于加强各级政府发挥其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更加突出学前教育优先发展的位置。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的价值、地位、重要性等作出了全面规定和说明,如第三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第五条和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以及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等,都充分表明国家层面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与促力发展。

  二是更加突出儿童利益至上。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要求“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无论是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者,还是作为学前儿童的父母、监护人、教师人员等,“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儿童优先、儿童利益至上”应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公共意识。

  三是更加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负主体责任。实施学前教育制度是国家的重大教育战略决策,各级政府部门应落实好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幼儿园举办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保育教育质量、财政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四是更加突出公益普惠方向。学前教育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应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推进普及学前教育,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公办幼儿园数量,积极引导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数量和质量。

  五是更加突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法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等明确规定,应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差距。面对农村幼儿园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要通过政策倾斜、增加财政投入等方式,依法依规确保农村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二、准确把握河南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和实践经验

  近年来,河南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构建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一是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7次将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强化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并逐步提高标准。“十四五”以来,连续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已完成公办学位扩充43万余个。

  二是始终坚持儿童中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对幼儿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教研体系,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实施幼儿园领航共建“1235”工程,发挥优质园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办园差距。

  三是始终坚持公益普惠。坚持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为抓手,将县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纳入政府督导评估内容。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将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作为重点督办事项,河南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1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26%,普惠性民办园数量达到1.15万所。

  四是始终坚持建强队伍。持续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项目,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公办园每年培养至少1000名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建设一批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中原名师30名、省级名师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2000名。落实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引进学前教育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五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先后确立“儿童发展指南”“幼小衔接”“自主游戏”等40余个省级实验区,持续深化幼儿园内涵式发展。耕读育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田园实践,获得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在全国率先实施河南学前融合教育模式,实现了融合教育幼儿园县(市、区)“全覆盖”,构建了“1+5+N”区域发展模式,融合教育不断向纵深推进,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誉和推广。

  三、切实把学前教育法作为推进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行动准绳

  河南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加快制定河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加快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聚焦优化资源布局,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县域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将“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回收小区配套园和政府购买优质普惠性民办园学位等多种方式,稳步增加公办学位。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二是聚焦推进科学保教,提升整体保育教育质量。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为抓手,将过程性评估贯穿幼儿园保育教育全过程,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持续实施省级领航共建“1235”工程,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杜绝“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

  三是聚焦园所规范管理,保障儿童各项发展权利。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加强对“三防”建设、消防、食品、校车、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安全事项的监管,加强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大对无证园、“小学化”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四是聚焦健全保障机制,提升幼儿园发展动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健全教师队伍保障机制,加强教师资格审查、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教师待遇保障制度,实行同工同酬。

  五是聚焦实现教育公平,力促融合教育发展。持续推进学前融合教育项目,构建完善的“1+5+N”区域发展模式。做好学前融合教育成果推广和“第十届”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宣传周活动。不断扩大学前融合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为特殊需要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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