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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

云南省精心部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第4期(总第4期)

2012-03-02 来源:全国学生营养办收藏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列为2012年省政府工作10件惠民实事好事和20项重点工作之一,决定在全省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在85个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在其余44个县全面开展地方试点,标准不变,同步实施,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二是扩大义务教育“一补”的补助范围,让农村义务教育所有寄宿学生享受“一补”政策,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

  为实施好两个“全覆盖”,李纪恒省长专门做出重要批示: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不仅关系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而且关系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是省政府承诺今年为群众办的两件实事。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确保补助经费足额到位,切实把这两件好事、实事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2012年2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有关工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高峰出席并讲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共设145个分会场,9000多人参加了会议。高峰副省长在讲话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精心组织,全面推进;要加强领导,建设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惠民工程。

  会上,高峰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曲靖市、玉溪市人民政府签定了《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其余州市会后将陆续签订。

(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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