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监管建议〔2021〕47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立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积极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教育部与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协同配合,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面规定。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对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审查、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了线上培训的基本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开展联合治理。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线上培训机构专项排查治理。2020年,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平台6000余家。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系统开展重点检查,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对新东方、学而思等15家校外培训机构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
三是部署“双减”工作。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对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进行了系统部署,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结合实际,全面部署,推动落实。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立法的建议,对依法规范校外培训很有必要。下一步,按照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和《“双减”意见》精神,教育部将积极争取立法机关支持,完善相关执法程序,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一是开展立法调研。深入了解执法需求,协调推动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行政法规,通过立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批登记、培训行为、收费退费、融资上市、广告宣传、日常监管、组织领导等事项,加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立法进程。
二是完善执法程序。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研制有关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政策文件,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的实施与管辖、违法违规情形、处罚程序、处罚措施等,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程序保障。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教育培训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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