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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0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48号

  你团提出的“关于规范市场,标准化管理‘小饭桌’及‘托管中心’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小饭桌”“托管中心”等校外托管机构的出现,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无暇顾及孩子的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由于缺乏行业标准、监管缺位等原因,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先后印发一系列文件,采取多种举措,指导各地加强协作,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机制,指导辖区内中小学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动承担起课后服务的责任。各地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活动以及娱乐游戏、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出现集体教学或补课。同时,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考勤、监管和应急预案等措施。《意见》的出台对指导各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开展专项治理

  2018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整改;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规范教学行为坚决纠正。同时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引导广大家长远离有安全隐患、无资质以及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集中整治。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各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3号),要求各地抓紧明确责任,尽快出台方案,迅速组织摸排。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到各地开展专项督导,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了通报批评。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切实减轻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规范了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大力推广课后服务先进经验

  针对当前民办教育培训和托管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现状,教育部加强指导,对部分地方的有益经验进行推广。2015年,教育部以文件、新闻稿、简报等形式推广了上海、重庆等地在加强社会培训和托管机构监管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同时,在各地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外活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轮流担任志愿者进行免费托管、社区结合实际开展课后活动服务等多种形式,探索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广这些课后服务模式,对于促进民办培训和托管机构的规范、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结合你团的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隶属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托管机构管理,促进托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为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健康、阳关的成长环境。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9年9月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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