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建议〔2020〕25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省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有关教育专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一、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设任务包括建设急需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青海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1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因素法测算并切块下达到各省级发改部门,由省级发改部门分解下达到项目学校。青海省可根据地区发展需要,统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以改善教师基本住宿条件,促进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稳定建设。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教育部开展“十四五”教育专项谋划工作。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十四五”教育领域相关专项设置,拟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青海省等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二、关注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面积事宜
200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青海省等地试点建设教师周转宿舍。试点过程中,青海省等地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出教师周转房宿舍单套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根据试点地区的建设经验,2010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的教室周转宿舍按不超过35平方米建设。在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过程中,各地未提出建筑面积不足的问题。因此,您提出的教师周转宿舍面积过小问题,教育部将积极关注。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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