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14号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择校热’需标本兼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均衡发展
诚如您所说,解决择校问题的治本之策就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缓解择校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向深入。2013年,国家开始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15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投入,大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学校。
二、关于“以钱择校”“以权择校”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治理力度,反对以钱、以房、以权、以分择校。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坚决查处个别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行为,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教育部不断督促各省市严控特殊招生比例,如北京市从2014年取消“共建”入学,“其他入学方式”明显下降。
之后,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推动各地科学划定片区、规范入学程序、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整体设计,健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文件明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学校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尤其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较大范围随机摇号),切实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公平。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实现阳光择校、规范择校、公开择校,并逐步过渡到不必、不需、不愿择校阶段。
目前,从群众来信来访、网络舆情、第三方监测情况看,“以权择校”“以钱择校”已不是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下一步的治理重点是逐步建立严格的监管、公示、处罚机制,进一步规范针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优惠政策,紧缩择校空间。
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义务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以政府举办履责为主。但在推进公办学校均衡发展,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国家积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教育部鼓励民间资金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完善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探索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机制等,积极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教育部《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量、招生人数、在校生数以及民办培训机构均呈现增长态势。其中民办普通小学5859所,比上年增加178所;招生124.36万人,比上年增加9.55万人;在校生713.82万人,比上年增加39.68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876所,比上年增加132所;招生170.73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在校生502.93万人,比上年增加15.92万人。数据反映民办教育在持续稳步发展。
当然,民办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关键是依法规范,依法扶持。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规范公办中小学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政策,抓好实施推进,查处个别违法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加快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良性互动的局面。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修改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序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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