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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250号(教育类38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语用提案〔2020〕247号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外来语专业术语翻译以及进行双语教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外语字母词的翻译

  为统筹协调外国人名、地名、事物名称等专有名词的翻译工作,有效解决字母词的汉化问题,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外语词的规范中文译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委、中央编译局、外交部等九部门于2012年建立了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截至2020年4月,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已向社会公开发布了9批字母词中文译名,涉及交通、教育、医疗、邮政、电信、商业、金融等服务领域,对引导规范社会语言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艺术类专业术语对比翻译方面,也作出有益探索,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指导出版了《海峡两岸音乐名词》,受到业内人士好评。

  二、关于音乐等艺术类专业外语教育

  教育部积极支持音乐等艺术类专业培养学生国际化相关素质和能力,并从专业、教材、课程等方面推进相关建设。一是制定专业标准。2018年,教育部组织高等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明确规定音乐类专业的课程体系应包括外语类公共基础课程,并开设中外音乐史、外国民族音乐等专业课程,以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二是出版相关教材。目前,我国已出版多部音乐英语专业类书籍,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音乐英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音乐专业英语》等,此类教材可作为音乐类专业本科生的外语教学用书。三是建设精品课程。近年来,教育部大力开展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其中《英美音乐与文化》《世界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等课程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面向全国大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此类课程可用于音乐类专业本科生的外语教学。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们将认真研究提案中的具体建议,完善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机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拓宽外语翻译服务涵盖面,更好地满足音乐等艺术类专业术语翻译需求,统筹推进艺术类专业外语教育和教材建设,提升学生国际化专业素质和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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