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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92号建议的答复

教政法建议〔2020〕278号

  您提出的“关于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着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九大从新时代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教育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跳出教育看教育,主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部署和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教育部正在抓紧做好教育“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教育规划研制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聚焦未来五年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当前教育发展面临的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教育规划的整体统筹,把握变量、优化存量、做好增量,加快构建现代教育体系,深入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教育规划布局能力,变革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推进教育布局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关于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一)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等重大文件中,统筹谋划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有机贯通衔接,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一是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等“扩容增量”。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3.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76%。二是多举措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学生减负,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启动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将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等教育基础薄弱、普及程度较低的地区作为攻坚重点。截至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9.5%。三是大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一流本科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增设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改善民生急需专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四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1+X”证书制度试点、高职扩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等工作,系统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五是办好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办好开放大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出台《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7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环境。

  (二)加强教育资源分配整体统筹。全力保障财政教育投入,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4004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4.04%。根据中央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持续加大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规模由2016年的2000多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3400多亿元,其中80%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经济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和《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27号),不断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分级负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教育经费的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教改办〔2014〕1号),理顺中央与地方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明确省级政府履行统筹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七个方面职责,加快形成统放结合、权责匹配的教育治理体制。

  三、关于统筹城镇教育与乡村教育

  (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学校布局。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等政策文件,以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面临的“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各地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统筹制订中小学布局规划,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全国95%的县级单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3个省份整体通过国家认定,在此基础上启动实施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二)推动城乡教师资源统筹配置。教育部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推动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2015年、2017年教育部开展两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创新交流方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

  四、关于统筹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两份文件远近结合,共同构成了教育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方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对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战略安排,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国家现代化全局出发,系统勾画了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愿景。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机制,推动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紧密衔接与资源共享,为全社会学习者提供多样、普惠的学习机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五、关于统筹政府管理与学校办学

  (一)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扩大高校在学科专业、编制、人员聘任、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放权31所高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授权上海市在“两校一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框架下,开展目录外应用型本科专业设置省级审批试点。大多数省份高校教师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已全面下放至本科、高职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全部获得一定外事审批权,指导推动各地让更多地方所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外事审批权。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在划清底线要求基础上,为科研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推动高校研究制定校内杰青“包干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科技部签署《科教协同工作协议》,遴选部分高校开展“绿色通道”改革试点,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在人员总量管理、自主招聘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等方面出台有力举措。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指导督促高校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理事会等制度建设。

  (二)推进中小学“放管服”改革。起草《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从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监督管理机制和强化组织实施五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在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中小学自主管理能力、完善中小学治理结构、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件正按程序推进加快印发。

  (三)加强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徳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教育部会同相关方面研究起草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送审稿)》,对教育评价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整体设计。总体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全面做好改革方案出台、推进实施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破除论文“SCI至上”,规范各类高等学校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推动高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您提出的建议很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对指导教育部的工作很有启发。下一步,将深入研究您所提的建议,切实以系统的思维统筹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着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智力基础和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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