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建议〔2020〕140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乡镇教育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健全乡镇教育服务体系,提高乡镇教育质量。
一、统筹优化乡镇学校布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二、改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十三五”期间下达380.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含乡镇中心学校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标准化。
三、着力提高乡镇教师待遇。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作为督导检查重点,推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大力实施生活补助、周转房、体检等举措,持续改善生活待遇,提高了乡村教师群体安全感幸福感。
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各地采用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管理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持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免费为农村地区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目前已有98.4%的农村学校实现网络接入。
五、加强特殊群体教育关爱。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确保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由2019年上半年的60万人减少至4440人。同时,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交通需求,保障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六、建立健全校外教育机制。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明确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2017—2018年,组织遴选了两批共622个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营)地,充分利用城乡各类资源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各地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大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支持力度,切实把包括乡镇党委、政府等在内的各方积极性调动起来,推动乡镇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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