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245期
为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人员编制、激励保障上给予适度倾斜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全省辅导员队伍建设。
单设序列,严格保障辅导员编制数量。省委高教工委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各高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1:50的标准配备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要求各高校要按照“单设标准、单列指标、单独评审”的原则,合理设置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结构比例。辅导员转岗时,所占编制不能随人带走,空出的编制不能挪作他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核定省属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编制的批复》,对全省41所省属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下达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63个。
加大投入,设立辅导员专项工作补贴。省委高教工委要求高校要在保证辅导员享受学校规定工资和津贴的同时,按照所带学生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设立辅导员工作补贴,确保其实际收入不低于本校同等条件专任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平均收入水平。单独设立专项资金,表彰和奖励连续从事学生工作12年以上的辅导员,并在辅导员办公条件、交通、通讯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培养,着力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省委高教工委进一步加大辅导员日常培训力度,要求各高校按照每位辅导员每年不少于1000元标准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将辅导员岗位培训、业务进修、在职攻读学位和出国出境学习研修等,纳入学校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确保辅导员享受与专任教师同样的培训和考核激励。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攻读与学生工作相关学科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设立辅导员科学研究和学习研修的专项经费,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结合学生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双线晋升,拓展辅导员成长发展空间。省委高教工委进一步明确关于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的规定,要求各高校在落实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同时,把辅导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指导各高校制定辅导员队伍职务(职级)晋升实施细则,并按照不低于本校行政干部队伍相应职务(职级)的比例标准,在编制内设置相应的职务(职级)岗位。特别优秀且任职时间较长的一线专职辅导员,最高可享受本校正处级岗位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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