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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地方高校)的立项通知

教技司〔2007〕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
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地方高校共有146项申请获得批准,列入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面向地方高校的重点项目,主要体现我部对地方高校科研工作的引导和推动,项目研究经费以地方支持为主,我部只给予引导性资助。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确保项目配套经费的落实,并将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至各项目承担高校,以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我部资助的项目经费系科学事业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科学事业费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3〕1)的要求执行。项目经费须列入各校2007年度经费预算。并于年末统一编制财务决算报我司计划处。
根据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有关要求,我部资助的项目经费将由我部直接下拨到各项目承担高校。各项目承担高校财务账号若发生变动,须及时通知我司计划处,以免影响项目经费拨付。
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结题后,须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3〕1)的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项目的结题报告由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留存,结题项目的成果简表和验收项目的验收报告(附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名单、成果简表及成果简表电子版)报送我司计划处。
对提供配套经费有困难或对承担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的省市,我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缩减其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
 
附件: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地方高校)立项项目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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