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坚定文化自信 依法科学管理 推动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16-10-08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司司长 高长力

  广播电视作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主流媒体、大众传媒,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前沿阵地和重要领域,对全社会语言文字使用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度重视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宣传管理的重要着力点常抓不懈,“十二五”期间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管理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规范,抓好标准建设。总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先后于2013年制定发出《关于规范广播电视节目用语推广普及普通话的通知》,于2014年制定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针对一段时间内广播电视集中出现的不使用标准普通话、乱改成语等问题,把法律上的宏观要求转化为符合广播电视用语特点、操作性强的具体标准,明确违规行为惩治办法,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动态监管,抓好行风建设。总局常年把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作为监听监看重点,对全国播出机构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不定期开展不规范用语专项排查整治。如结合《关于规范广播电视节目用语推广普及普通话的通知》实施,对上星综合频道娱乐节目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重点排查,发现不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情况16件次,涉及12家播出机构的14档节目。这些节目均按照总局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有的台对一些主持人进行了约谈,有的节目更换了主持人,广播电视规范用语有了明显改观,行业风气为之一清。

  三是开办节目,抓好载体建设。“十二五”期间,总局一方面继续做好全国推普周广播电视宣传等常态工作,另一方面重点指导推动各广播电视机构积极开办弘扬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节目,如中央电视台四档文化节目《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中国诗词大会》《中国谜语大会》、河北卫视《中华好诗词》、河南卫视《汉字英雄》《成语英雄》、黑龙江卫视《最爱中国字》等等。这些节目通过新颖生动的形态、专业权威的点评,追溯汉字和成语的源与流,示范推广如何正确书写和使用,优胜者成为受人敬仰的知识英雄,激励和带动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热爱熟习祖国语言文字,自觉标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广播电视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新的有效载体。

  四是加强培训,抓好队伍建设。播音、主持是广播电视规范标准用语的关键岗位。总局明确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规范标准用语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并制作了播音员主持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专题培训课件,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教师吴洁茹等人主讲,于2014年在广播影视远程培训网上线,完成学习并通过在线考试是《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持证人员下一次注册的必要条件。同时,总局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且普通话口试成绩达到A是省台主持人上岗必备条件。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要求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强调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贯彻落实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是树立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广播电视规范标准用语的重要性。“十三五”期间,总局在巩固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将着重围绕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提高管理的前瞻性。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用语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对类型化、趋势化现象尽早介入干预,坚决把问题化解在苗头阶段。如针对网络不规范语言侵蚀广播电视现象,开展信息收集和预警提示,在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支持下给出指导性意见,做好事先防护工作。

  二是注重政策的系统性。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以制定标准、督促落实为重点,研究部署宣传推广、准入管理、人员教育等广播电视规范标准用语相关工作,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以更好地发挥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增强工作的创新性。一方面严格管理不放松,宣传推广不懈怠,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另一方面根据语言文字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人民群众对知识文化的新需求新期待,找准语言文字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点、与社会生活的结合点,积极运用流行节目形态和新媒体新技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引导广播电视既做守护者,又做建设者,既当促进派,又是实干家,更加有为有效地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李娜)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