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攀枝花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1-0040-1 | 生成日期: | 2001-05-1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1〕83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在攀枝花大学基础上建立攀枝花学院,同时撤销攀枝花大学的建制。 |
教发函〔2001〕8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将攀枝花大学办成普通本科院校的函》(川府函〔2000〕283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攀枝花大学基础上建立攀枝花学院,同时撤销攀枝花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攀枝花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实行省、市(攀枝花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五、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建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四川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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