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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8-07-2003-0076-1 生成日期: 2003-02-12 发文机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发文字号: 教高司函〔2003〕16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高教司对开展高职高专教育评估试点方案、具体工作等做了详尽说明,明确了评估的重要意义

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了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部拟在今后几年内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全国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一次水平评估。今年首先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将选择30所左右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开展评估试点工作,上半年评估4至5所,下半年评估25所左右。

  二、参评的院校需举办高职高专教育满三年以上,并有一届毕业生。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推荐二所参加今年评估试点的备选学校,我司将选择其中一所进行评估。

  四、上半年的评估时间初定在5至6月份,下半年的评估时间初定在9至11月份。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于3月10日前将推荐评估的备选学校及拟评时间书面报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今年评估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司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津石、常建军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E-mail:changjianjun2008@163.com

  附件: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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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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