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5-99-2000-0003-1 | 生成日期: | 2000-09-18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监〔2000〕3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 |
教监〔20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的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地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通知》(中纪发〔2000〕9号)精神,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doc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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