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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更名“大学”是否仍然按照《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2009-06-10收藏

  问题: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文件中规定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教育部今年将申硕改为按一级学科申报,对此更名评估时是否有相应的要求。

  答复:目前“学院”更名“大学”仍然按照《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学科门类的有关要求没有变更和调整。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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