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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请问县教研室教研员是否属于中小学教师?是否享有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待遇?

2007-10-10收藏

  问题:请问县教研室教研员是否属于中小学教师?是否享有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待遇?

  答复:2006年,国家进行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家文件规定“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出台之前,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站)等教育事业单位,以及少年宫、少年之家等校外教育机构中执行中小学教师工资系列的人员,这次暂按中小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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