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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体制是否为分级财政体制?

2008-01-10收藏

  问题: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体制是否为分级财政体制?乡级财政、县级财政、省(地市)级财政、中央财政各承担多大的比例?西部地区具体也一样么?

  答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市政策落实情况及其财力状况等因素予以适当奖励)。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按照免除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根据其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地方分担资金部分,由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比例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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