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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中学艺术类(音乐、美术)课时的要求是每周多少课时?

2010-11-23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请问国家对中学艺术类(音乐、美术)课时的要求是每周多少课时呢? 有没有相关文件?

  答复:目前,中小学艺术类课程(音乐、美术或综合艺术)的课时是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执行的。

  (1)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的课时要求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总课时数为9522课时,艺术类课程占九年总课时的比例是9%-1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进一步明确:“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9%-11%(总课时数为857-1047课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订本地区课程实施计划时,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艺术类课程,课时总量不得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下限。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其中,初中阶段艺术类课程开课不低于艺术课程总课时数的20%”。

  (2)普通高中艺术类课程的课时要求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规定,高中阶段必修课程总计116学分,其中,艺术类课程必修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

(责任编辑:李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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