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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哪些关键举措?

2020-10-09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哪些关键举措?(留言时间:2020-10-7)

  答复:一是严格政治要求,明确导师权责。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强调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

  二是健全选聘制度,加强岗位培训。要求培养单位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严格履行选聘程序。提出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培训体系,提升导师指导能力。

  三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对博士生导师的综合考核和全面评价体系,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重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突出动态调整,完善变更退出程序。推动培养单位建立动态灵活的调整办法,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确定导学关系,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并妥善做好涉及博士生的后续培养工作。

  五是规范岗位设置,完善监督机制。要求培养单位科学确定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精力投入和培养质量。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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