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教育部对国内各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有明确规定吗?如果“博士学制是4年,允许提前(即3年)毕业,最长可保留学籍6年”,这一规定违背教育部的现行规定吗?
答复:国家高等教育基本制度规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本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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