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

网友:2008年在职硕士生报考章程中为何对报考条件进行修改?

2008-10-28收藏

  问题:今年在职硕士生报考章程中为何对报考条件进行修改?对照去年和以往的报名条件没有对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年限作出规定,但今年却作出了毕业后三年的报考限定,为何?

  答复: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为适应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和构建终身学习社会,目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类别包括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16种专业学位以及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均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入学全国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学。

  以往,我们在制定各招生类别的报考条件时,由于开始招生的时间、招生对象不同等因素,出现了工作年限、工龄以及毕业后工作时间等多种表述。今年,我们并没有对各招生类别的报考条件做出重大政策性调整,而是为了规范管理,统一要求,在对各类别报考条件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并会商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意,对其中大多数招生类别的报考条件进行了文字上的统一表述,即“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同时,为便于网上报名和数据管理,又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条件做出了具体的时间界定,如以往要求工作3年以上或工龄满3年,经常有考生或招生单位询问工龄的定义和解释,这次统一表述为“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总之,今年的招生文件对报考条件的表述更清晰、准确,便于考生和招生单位理解并操作,同时也适应网络化管理的需要,我们也希望您能够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 张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