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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两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吗?

2015-08-27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我是一名即将从事海上基层工作的本科毕业生。在2011年上大一时,我办理了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大二时改办了三年的校园地助学贷款。现正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请问我可以申请两种吗?

  答复: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如果是中央部属高校的毕业生并符合基层工作相关条件,可以同时向学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代偿;如果是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具体事项可向本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李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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