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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学校扣押其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否违法

2007-07-06收藏

  问题:大学生助学贷款体现了国家对困难大学生上大学的救济,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关怀。对此,国家有专门的规定。而助学贷款的归还通常是从学生毕业以后按月归还,四年内才还清。但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最近发了一份文件,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通告,凡是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直到学生数年后还清贷款为止。在此期间,学校只向毕业生提供毕业和学位代用证明。广州中医药大学这样做,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自己搞出这种土政策,严重损害了毕业大学生的合法利益。呼吁有关部门对此给予干预!附:广东省好几所高校都采用类似政策扣押两证,且,据称,其政策依据粤教贷【2002】6号文件精神而定。但本人没见到相关文件,想来广东省教育厅不会制定违反法规的文件。本人以及广大贷款学生感激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对这项政策却深感疑惑:两证类似于身份证明,有关学校扣押两证不算违法吗?谁能给个合理的解释呢?恳盼!

  答复: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借款学生应按还款协议要求及时还款。至于学校扣发借款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可能是学校为督促和保证学生按时还款而采取的措施,国家并无这种规定。因此,建议您就具体事宜与学校协商,或向您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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