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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如贷款学生违约率超过一定比率时(14%),违约部分由高校承担是否合理

2007-07-06收藏

  问题:如贷款学生违约率超过一定比率时(14%),违约部分由高校承担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是否增大了高校的贷款风险,高校为减少贷款风险可能会采取一些分担风险的作法。

  答复: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及结合国家助学贷款的特点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我国建立起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

  在某些地区,风险补偿金比例为14%。当实际违约比例低于风险补偿金比例时,将差额返给高校作为奖励;当实际违约比例高于风险补偿金比例时,银行与学校各承担差额的一半,这也是一种将高校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与违约程度挂钩的一种形式。

  将高校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与违约程度挂钩,有利于约束学校采取措施,提高认识,加强贷后管理,进行诚信教育,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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