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

[网友]:高校是否有权利减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

2007-12-24收藏

  问题:高校是否有权利减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

  答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文件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顶抵或扣减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核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开展申请、评审和发放工作的。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