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义务教育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已经实验了六年,何时能定下来?我们一线老师再也禁不起这样每年换教材的折磨,教育局有这个权利,第一套不适应可以,第二套再换就说不过去了,能否现在就下文件定版本?谢谢!
答复:您网上留言反映了你们地区的教育局每年都在更换教材,给一线教师们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事实上教育部就如何选用教材和使用教材自2001年以来一直就有明确规定。为使您能便于了解有关政策,针对您网上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我部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和使用的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厅〔2005〕15号)有关部分摘录如下:
“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选用工作是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整转发《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地应严格在《书目》范围内选用教材,不得选用《书目》以外的教材,包括境外教材。教材的选用工作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以地(市)为单位进行。在多民族和人口较少的省(区),如不具备以地市为单位选用条件的,可以省为单位进行。 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自主选用。
二、各教材选用单位须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工作要依据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从教材价格、质量、适用性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在需要提供黑白版教科书的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要保证供给,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教材选用委员会应由教育专家、骨干教师、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及教育行政、教研人员组成,其中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四分之一。教材选用委员会的成员要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并进行公示。教材选用委员会选用的结果应予以公示,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各学科教材选用工作应在起始年级进行,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每一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如所选教材确有不适宜本地区教学实际的,须有理由充分的书面请示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
五、教材选用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教材选用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地(市)教材选用工作进行监督,要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教材选用工作中的问题。”
您反映教育局每年更换教材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教材选用和使用的规定,做法是错误的 。请您参阅上述通知精神,能否请您将了解到的详尽情况直接反映到: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材管理处(邮编100816,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我们将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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