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教基〔2000〕1号)规定:“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依据儿童学习和生活规律均衡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下午可以活动和做作业为主。不得增加周活动总量,更不得增加学科教学的学时。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以上规定只能让老师采取更隐蔽的方式增加孩子们的课业量,就我所了解的这种规定根本没有给孩儿减负,因为班主任老师参加了某一私办补习学校,同时会推荐自己的学生去参加这种补习班,做为家长的,如果老是推荐的补习班哪敢不参加呀!所以还肯请上级领导能从实际出发,加大管理力度,从根本上为孩子们减负,让孩子从古板的课本中解放出来,真正开发孩子们的智能。
答复:您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在一些地方存在,个别地方还十分严重。为了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部于2000年1月13日下发了《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教基〔2000〕1号)。2006年6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2006年8月24日下发的《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中明确指出,“公办学校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校和家长收费……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补课的错误做法。”所有这些出台了的法律法规文件均对减轻学生负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正在努力通过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减轻过重负担,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
这是一个全社会都需要关心和支持的事情。在一些地区,还存在着虽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禁止补课、但一些家长自发组织补课的现象。因此,我们还需要家长们的积极支持和配合,需要社会舆论的引导。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科学评价体系的建立,这一现象最终将得以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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