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请问关于小学举办学前班,教育部有什么文件规定不给办吗?或者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复:学前班是城乡幼儿园数量不足时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早在1991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规定,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鼓励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学前班,这种学前班可以附设在小学,也可以单独设置。目前,对于幼儿园已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地方,尤其是城市,不宜再举办学前班。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