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0〕第217期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2010年6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免费中职师范生培养、在职教师培训、优秀毕业生到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定向就业等方面开展合作。11月8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教育厅举行了“合作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启动仪式”。
根据协议,2010-201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连续两年,每年为海南省定向培养30名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实行财政保障、合作培养、定向就业。招生列入提前批次,海南籍考生自愿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录取。学生在学期间,海南省财政负担学费、技能培养费和住宿费,并适当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学生毕业后回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海南省教育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免费中职师范生代表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首批30名免费师范生已经进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维修工程教育、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学习。为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门成立了免费师范生培养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免费师范生的师资配备、教学条件落实、教学改革工作等。同时,学校制订了《海南省免费中职师范生培养方案》,对免费师范生的学习作了周密安排。一是特色教学、联合培养。省校共同制订按照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实施“双证书、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将“专业性、师范性、职业性”有机融合。培养过程重视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学生毕业时将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具备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二是插班学习、统一管理。30名免费中职师范生分专业进入相应院系完成专业学习,同时学校他们单独组班,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班级活动,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三是实行双导师制度。学校遴选思想和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教师担任校内导师,负责指导学生专业和师范教育课程的学习。聘请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担任校外导师,负责指导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训练。四是建立师范教育实验学校。依托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琼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海南省三亚技工学校,建立了四所师范教育实验学校,负责接收免费中职师范生进行教学实习。五是建立免费师范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诚信及参加的各项活动等进行详细记录。对免费中职师范生的学习情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每年定期向海南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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