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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汉语国际教育用音节汉字词汇等级划分》和
《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两项语言文字规范

2010-12-23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0〕第247期

日前,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汉语国际教育用音节汉字词汇等级划分》、《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两项语言文字规范,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汉语国际教育用音节汉字词汇等级划分》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北京语言大学起草。该规范规定了汉语国际教育用音节、汉字、词汇的等级划分,给出了分级的音节表、汉字表、词汇表,主要适用于汉语国际教育教材编写、课堂教学、课程测试、工具书编写、音节库和词库建设等,同时也可供我国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参考。该规范以大规模规范口语动态语料和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为基础,体现汉语国际教育的新理念,创立了适用于汉语国际教育的音节汉字词汇的三维基准体系。一级音节608个,二级音节301个,三级音节163个,三级附录音节38个,共计1110个;一级汉字900个,二级汉字900个,三级汉字900个,三级附录汉字300个,共计3000个;一级词汇2245个,二级词汇3211个,三级词汇4175个,三级附录词汇1461个,共计11092个。该规范设立国际汉语教学最低入门等级,将一级定为初级或普及化等级,顺应了汉语国际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发展趋势;设立音节汉字词汇的三级附录,为汉语学习者进一步提高汉语水平提供了方便。该规范已由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出版。

《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由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起草。该规范规定了母语非汉语人群及华人华裔在日常生活领域运用汉语口语交际的水平等级标准及其测试大纲,适用于母语非汉语人群及华人华裔的汉语口语水平测试。该规范将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规定为三等九级,即初、中、高三等,每等分三级;规定了测试的名称、性质、目的、对象、方式、范围、题型、样题和成绩评定,给出了测试词语表。汉语口语测试的范围是测试词语表的常用口语词语和日常生活领域的常见口语交际。测试词语表分初等(2100条)、中等(3100条)、高等(3100条)三个等,共8300条词语。日常生活领域包括最基本生活领域、较广泛生活领域、更广泛生活领域等三个基本层级的三十个具体区域。主要测试应试人日常生活领域运用汉语口语交际的语音水平、理解水平和表达水平。测试方式采用计算机辅助人工测试,应试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某一等的测试。各等均为七道题,试题难度不同。该规范借鉴国际先进的语言测试理念,从语言习得的规律和交际情景的需要出发,将中国文化融入到测试内容之中,体现了口语测试的交互性、任务性、真实性、开放性,突出了汉语口语专项测试的特色,适应了不同层次应试者衡量自身汉语口语水平的需要。该规范即将由语文出版社出版。

  上述两项规范都是用于汉语国际教育的语言文字规范。它们的发布,将有利于促进汉语国际教育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利于帮助母语非汉语人士和华人华裔学习汉语,对汉语的国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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