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1〕第21期
为应对市场粮、油、蔬菜等价格大幅上涨对学生食堂的影响,各地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应对物价上涨压力,积极采取发放补贴等措施,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确保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除发放补贴外,各地、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还进一步采取了集中采购、“农校对接”、节能降耗、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学生食堂运行成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学生食堂平稳运行和学校稳定。
一、部分省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给予补贴
北京市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临时补贴,同时对普通高等学校(包括中央部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发放补贴。引进社会企业承包经营学生基本伙(大众主副食)的部分也在补贴范围。对学生食堂按照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100%、共972811人、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补贴三个月,补贴金额约为5837万元。天津市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天0.5元、按两个月(2010年11月中旬至学期末),即每人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学生食堂按每人每月10元、按两个月(2010年11月中旬至学期末),即每人2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金额共1200万元。山西省对全省高校(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比例为:高校在校生的25%,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及技校)在校生的30%,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对学校食堂的伙食补贴标准为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元。两项补贴期限均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2月寒假除外)。吉林省对全省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财政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覆盖面本专科为在校生的20%,中等职业学校为一、二年级在校生的20%。同时,按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人数对学生食堂给予临时财政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9元。补贴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两个月。两项临时补贴资金共计1164.9万元。黑龙江省对省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的5%)按每生每月30元标准、对学生食堂按每生每月12元标准均给予了补贴,补贴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河南省下达了2010年秋季学期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省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的临时补贴专项资金共计2102.1万元,同时要求上述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财政补助额度的资金用于学生食堂补贴。贵州省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600万元用于省属高校食堂临时补贴。同时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提标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88亿元。云南省对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及学生食堂分别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对辖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均给予了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享受补助的学生约为21892人,占在校生总数的31.7%,同时按照在校生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对学生食堂予以财政补贴。补贴时间从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不含假期)。
二、部分省份对学生食堂给予补贴
辽宁省按照就餐人数,以每人每天0.6元的标准,对省属高校学生食堂发放补贴(补贴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各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参照省政府标准对所属学校学生食堂进行补贴。上海市对全市普通高校(含部委所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实施了统一标准的学生食堂临时成本补贴。补贴对象是直接向高校学生提供基本伙食服务、价格水平与2009年同期保持基本稳定的“学生大伙食堂”(含清真餐厅),以及在校内为学生提供基本伙食服务、认真执行学校伙食价格政策的社会餐饮企业。补贴金额约4000万元,其中政府补贴近2000万元,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一比一的比例配套补贴。浙江省对省属普通高校学生食堂按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人数,以每生每月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时间为2010年11月和12月。各市财政按照本省的标准和办法对所属高校食堂予以补助。重庆市对省属高校学生食堂按照在校学生每人45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资金。西藏自治区从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按月人均20元的标准,为全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544.4万元。陕西省对省属公办普通高校筹措下拨6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学生食堂临时性补贴,该项补贴按生均计算达到每生100元的水平。同时要求民办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拿出经费补贴学生食堂,化解物价上涨给学生食堂带来的压力。
三、部分省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贴
安徽省按隶属关系一次性下达临时伙食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面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月40元,补贴时间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1月。四川省对省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了一次性补贴,按照四个月、共294655人、每人20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共计2357.24万元。另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0年起,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小学达到每生每年750元,初中1000元,均已发到学生手中。甘肃省对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以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按3个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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