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1〕第73期
近年来,上海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积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市教委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从三个层面扎实推进:在领导层面,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落实;其他领导,按“一岗双责”,对涉及分管范围的信访工作负责。在处室层面,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处室信访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信访办理工作质量严格审核。市教委信访办公室是负责对信访处置、化解和稳控等工作实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突出信访矛盾处理的协调、督办、研判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实施对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指导、监督。在基层单位层面,明确信访问题涉及的基层单位是该信访问题处理的责任主体,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包案的领导要全面了解相关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和信访人的诉求;研究制定化解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相关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的稳控工作;对相关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为强化责任主体单位的责任,上海市教委还对信访办理失职的责任主体单位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二、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源头预防工作力度。一是试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2010年,市教委制定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暂行办法》,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教育决策和重大教育改革措施,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必要的分析论证和评估。二是实行信访稳定工作例会制度。2010年,市教委制定了《信访稳定工作例会制度实施办法》,由市教委秘书长负责牵头组织,每两周召开一次,协调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的稳控工作,如遇突发事件,例会可随时召开。2010年共组织召开了27次信访稳定工作例会,推动解决了18件信访突出问题。三是畅通网上信访渠道。2008年以来,市教委实行了将办理案例和网上咨询答复在上海教育网上公开的工作机制,2008年至2010年,上海教育网共计公开网上信访处理案例120件。2010年,教育网按咨询人的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开了1582件咨询答复,占当年网上咨询总量的27%。四是实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按月上报工作机制。2009年,市教委制订了《关于做好市教委转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月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市教委转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实行每月一报的工作制度,以促进基层单位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提供积极有效的信息服务。五是实行机关处室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按月通报机制。从2009年3月开始实行,通报内容包括交办件数、按时办结数、逾期办结数、逾期仍在办理数等情况,有效促进了机关处室按时办理信访事项。
三、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从2008年开始,市教委每年都组织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市教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为了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效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市教委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到“三个落实”,即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和经办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结时限;要做好梳理分析工作,通过听取信访人的反映和诉求、调阅案卷、核查取证等办法,理清问题的来龙去脉,找准问题症结,做实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的基础工作;重点做好化解工作,对反映属实、诉求合理的,要尽可能予以化解;对反映不属实、诉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2008年以来,市教委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通过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下访、接待等工作机制,共化解重信重访事项118件,化解率由2008年的65.5%提高至2010年的80%,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了经验。
四、做好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市教委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做到“三个到位”:即信访矛盾排查到位,指导检查到位,处置工作到位。认真落实了“三个一定”工作要求,即一定要谈话、一定要接触、一定要有工作记录,努力促使矛盾得到缓解,防止重复进京上访。为强化信访工作保障,市教委不断充实和加强信访工作力量。2011年4月,在市编委的支持下,市教委成立了信访办公室,由教委副秘书长兼任主任。目前,市教委信访办有工作人员8人,并提供了工作经费、办公设备、工作用车等方面的条件保障。2009年至2010年,市教委组织高校信访办主任及信访干部分别赴辽宁、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当地“一站式”信访接待及处理突出信访问题的经验,与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进行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同时,还组织召开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研讨会、信访工作培训会,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系统信访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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