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1〕第77期
为推动高校校医院现场急救全员培训工作,增强高校医务人员现场救护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对高校广大师生生命健康的保障水平,教育部于2011年4月至5月分别在北京、南京举办了高校现场急救骨干培训班。70所教育部属高校及70所地方高校所属卫生保健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14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我国急救医学领域的知名专家,从高校校医院应急救护工作体系建设、现场急救工作基本流程与救护程序、校园常见急危症救护基本技术要点与规范操作要求、急救设备配置、及急救医学前沿新进展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不仅更新了与会人员的急救医学知识,明确了现场急救的基本程序与规范要求,而且提高了对现场急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现场急救工作紧迫感和法律责任意识。同时,促使与会人员进一步看清了自身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北京、辽宁、江苏、浙江、河南、陕西等省(市)的高校保健医学分会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应急救护工作、加强急诊急救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等。如北京市从完善急救程序和预案规范、配齐急救设备、与三级医院建立稳定与长期的急救抢救“绿色通道”、普及师生急救培训等方面入手提升高校校医院急救水平;江苏省认真查找现场急救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梳理经验教训,加大了校医院医护人员现场急救培训工作力度,2010年已连续举办了两期“高校医疗机构现场急救技能培训班”,“十二五”期间,还将对全省高校的医务人员全部进行一次轮训;辽宁、浙江、河南、陕西等省的高校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医疗管理等方面加强高校医院的现场急救工作。
培训班学员在听取专家讲课、接受专业培训的同时,还结合当前高校校医院在现场急救体系建设与规范管理、应急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以下共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校校医院现场急救工作。高校是青年学生聚集的重要场所,学生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突患危急重症时有发生。及时、正确地对发生意外伤害与危急重症的学生实施现场救治,并根据伤病情况及时稳妥转送上级医院,是校医院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学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稳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虽然一些高校校医院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业务培训等不断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目前院前急救工作在许多高校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认识不到位,人力与财力投入严重不足,医护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急救设备匮乏等,使高校医院现场急救能力亟待提高。高校校医院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强化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意识,要将现场急救工作作为高校校医院的重要工作,作为医务人员应尽的工作职责。二是要加强规范管理,重点做好高校校医院应急救护工作体系建设。要建立完善出诊制度、急诊会诊制度、抢救报告制度、急救设备维护制度、急救技能培训与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完善现场急救应急预案,要将责任落实到与急救相关的各个岗位和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加强现场急救规范化管理,明确现场急救工作基本流程与救护程序,规范医疗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加强自查考评;要加强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各高校应普遍开展医护人员专业培训考核,使之熟练掌握校园常见急危症救护基本技术要点与规范操作要求;要认真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水平;各高校应继续增加投入,按照现场急救规范化管理要求,配齐校医院的急救基本设备;校医院要加强与地方医院、120急救中心的联系,建立稳定与长期的急救抢救“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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