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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2011-06-30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1〕第88期

郑州市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成立了由市领导任主任,市发改、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以及部分公办、民办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同时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校企互派人员挂职制度。规定市大中型企业每年至少选派1名相关管理人员到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挂职;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每年选派1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对口联系企业挂职,时间均不少于1个月。企业应选派娴熟技师到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进行专业课教学和实践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的专业课教师要到对口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聘请企业技师到职业学校担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凡符合条件的可评聘为讲师、教授等相应职称。今年将选派首批100名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意见》同时提出,深化校企联合办学,推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工作。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按照专业区分与对口企业合作,每个专业至少联系1家合作企业,采取在校内开办“企业冠名”班、在企业建立分校(教学点)、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到2011年底,每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要至少建立2个校企合作班,每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至少建立1个校企合作班。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和利益,采用接受企业设备赠送、设备推介、为企业提供设备场地、与企业合股等形式,积极引进企业先进生产设备、产品、资金、生产线、生产车间用于实训和生产。5年内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至少共引进10家企业在校内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至少确立30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为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市政府设立了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对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进行补助和奖励。对企业购置的用于学校教学实训的设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贴息补助。对校企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并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

许昌市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大手笔谋划职业教育发展蓝图。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科学规划办职教、围绕产业办职教、项目带动办职教、创新机制办职教”的发展战略,研究确定了“1.2.5.N”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思路:建设1个职教园区,培育2所高职学校,建设5个县级职教中心,重点打造若干所中职学校。

为加快推进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许昌市首先调整了职业学校隶属关系。2010年以来,先后将原隶属于粮食局和水利局的许昌粮食职工中专、许昌水利技工学校等调整为教育部门管理,在市区整合许昌文化艺术学校等3所公办职业学校。目前,全市中职学校由2009年底的55所调整为32所,中职学校隶属关系全部调整至教育部门管理,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更趋科学合理。同时,市政府在许昌新区核心区域规划了总面积4300亩的职教园区,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和民办文博职教集团将首批入驻园区,预计两到三年后初步建成职教园区。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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