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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力加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2011-07-11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1〕第104期

  浙江省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省基础教育发展的工作重点,出台一系列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特别是围绕“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切实加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村教师素质。2005年-2007年,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全省18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开展了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培养了一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中坚力量。2007年,面向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5个海岛县,举办省级初中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养160名学科带头人,培训费用全部由省里承担。2007年-2010年,为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培训了1000名小学英语教师和1000名中小学科学教师。2008年-2010年,省级财政投入1.5亿元实施旨在培养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带头人的“领雁工程”,全省完成39092名农村骨干教师的培训。参加“领雁工程”培训的骨干教师占农村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2.9%。为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明确规定各地财政每年须按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用于教师培训。在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中,明确农村教师免费培训政策,三年内省政府每年拨经费2000万元,专门用于对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的经费补助。实施“领雁工程”三年中,省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所需经费。

  二、提高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全省从2006年7月起对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的农村教师上浮一级薪级工资。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农村教师享受每月60-400元不等的任教津贴,惠及18万多名农村教师。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实现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法律规定,并建立了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同时间、同幅度调整的联动机制,全省共有29万人纳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同时,把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纳入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继续发放。

  三、开展支教工作,加强对农村教师现场指导。2005年、2007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06年起,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1年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教学的经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每年从发达地区教育强县集中选派100名骨干教师,到欠发达县和海岛县进行为期1年的支教,圆满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并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到2011年已选派5批共500名骨干教师支教。组织开展“百人千场”送教下乡活动,2006年以来,共组织专家名师630余人次,送教范围涉及11个市46个县,送教总场次达到1530余场,听课教师达24.1万余人次。

  四、加大选拔力度,促进农村教师专业成长。省教育厅出台文件规定,从2006年起,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教师,申报高级职务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代表性论文只需提供1篇(其他教师基本要求是2篇),免除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非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要不低于城镇教师。在省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各类评选中,都明确了向农村、欠发达地区教师倾斜的原则,确保农村教师有一定比例。如省春蚕奖要求山区、海岛、农村学校教师的推荐比例在60%以上。设立“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从2009年起,对长期在农村从教,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每两年表彰1次,每次100名左右。2009年,首次评出100名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人选,其中普通教师75人;在农村任教30年以上55人。2010年第十批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中,在分配推荐的名额外,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每县增加1个推荐名额。这些措施有效地拓宽了农村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也增强了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五、完善编制管理,满足农村教学需要。2008年,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农村中小学可按县镇中小学标准核编。对山区、海岛等边远地区,在校生人数200人以下的农村小学,可按照平均每班不超过1.6名的班师比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在校生人数100人以下的农村初中,可在按标准核编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同时要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教师资源要实行县(市、区)域内统筹管理,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要。经统计,全省因编制标准调整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6686名,有效缓解了农村学校编制紧张的矛盾。宁波市2009年就推出了1000名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配备。

  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危旧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为有效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在校生活条件,促进教师队伍稳定,2009年,经省政府同意,在“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中增设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危旧房改造项目。改造范围限于现有危险和破旧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每套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按一室、一卫、一厨的基本户型进行规划设计。经过2年时间的努力,完成了全省107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的全面维修改造,使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达到结构安全、功能相对配套,建筑面积能基本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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