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1〕第126期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简化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程序、细化退役安置办法、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征兵管理保障等方面出台了多项优惠措施。
一、省财政先行垫付,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前可领到学费补偿。《意见》提出,在所有征兵环节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应征青年任何费用。今后河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和学费返还申请手续将由所在院校统一办理。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将由省财政于当年11月底前先行垫付,高校毕业生入伍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完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和安置政策。河南省将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政法干警定向招录时,都将安排一定比例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政法干警招录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全省在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国有企业招收员工将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退役士兵。
三、省内普通高校将开设兵役法规学习,切实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从2012年起,河南省将把兵役法规政策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兵役法规政策学习每学期不得少于3课时,省辖市兵役机关每年对普通高等学校组织2-3课时国防知识专题教育,学生军训时必须安排兵役法规学习。
四、进一步健全征兵管理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意见》要求,河南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均要设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人员;普通高校入伍预征工作经费要按每预征1人补助60元的标准,列入省财政预算。为确保征兵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河南省还建立了相应奖惩机制:每3年表彰一批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逃避、拒绝服兵役的应征公民,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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