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1〕第128期
为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吉林大学紧密结合发展实际需求,将2011年设立为学校“开放合作年”,充分发挥学科综合、科学研究和人才优势,着力加大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进校际、校地、校企的深度交流。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科研成果转化,通过全方位开放合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吉林大学对外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内合作工作办公室,制定《吉林大学国内合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1-2020)》和《吉林大学中长期国际化战略实施规划(2011-2020)》,出台《吉林大学2011“开放合作年”工作方案》《吉林大学国内合作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对外合作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提出对外合作工作的激励政策和鼓励办法。建立与省、市政府等合作单位定期磋商机制,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及对合作单位各部门间的协调互动指导。设立专项合作基金,建立定期“合作峰会”、战略研讨会等联系机制,制定严密的年度计划和各单项工作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落实各项任务。
——创新管理模式。为激发教师积极性,提高学校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为国家和区域作出更大贡献,学校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各种协调会、研讨会,加强校院两级与地方合作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学部整合大学科资源为地方服务的重要作用,通过规划和引导,推动学院层面积极参与合作。优化后期管理,落实跟踪服务。规范合作协议签署流程,对合作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跟踪式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目的启动、中期检查与评估,确保协议的高效实施。引导广大教师在合作中做到大度、大方,着眼长远。树立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加强督查,完善工作责任制。
——建立合作机制。学校实施“高水平海外合作关系伙伴拓展计划”,巩固并加深与姊妹学校的合作关系,拓展合作内容,积极与国际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推动“全英文授课品牌项目建设计划”,开展“优秀学生海外经历拓展项目”,有计划地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世界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访问讲学等。服务国家战略,加强与部委行业、地方政府的深度合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合作区域,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扎实推进《服务吉林发展与东北振兴行动计划》,加大与珠海市政府开展合作,推进海洋油气资源的研究,促进南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地方政府和大企业集团的联系与合作中,采取座谈会、项目对接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政府和企业的需求,展示学校为地方和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采用人员培训、咨询服务、合作研究等方式,实现供需对接。
——建立激励机制。完善科技协作服务体系,构建适应科技服务、成果推广和转化的科研管理平台。调整和完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参与成果转化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各学院(科研机构)积极参加政府和企业的科技合作活动。建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申报审批程序,出台《吉林大学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开通“吉林大学专利与成果转化网”,建立学校科研成果与科技创新能力的宣传窗口和科技对接的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资源分配制度,对重大合作项目,在用房、招生及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必要倾斜。建立孵化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合作“种子基金”,对重大项目予以必要的前期支持。
——加强资金管理。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企业赞助、学校自筹等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理,严格审核,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预算规模,提高项目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注重发挥校友(总)会的职能,建立有效的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学校与董事单位的实质性合作。利用学校丰富的科技资源,以科技和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实现多种形式的合作。进行国际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转化,为海外学子回国创业打造一个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基地。进一步完善学校董事会、教育基金会、唐敖庆教育基金会的内部组织架构,科学策划筹款项目,精心培育捐赠个体,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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