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献

湘南学院贯彻七部委文件精神
多举措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工作

2012-04-01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2〕第36期

  湘南学院认真贯彻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多举措强化实践教学,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一方面,修订培养方案,提高实践教学环节比重。将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时间由原来的8周延长至12周。将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军事理论教学开设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为15天。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周。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要求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通过调整,使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不低于25%。另一方面,出台《湘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湘南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意见》、《湘南学院关于推行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南学院实践教学考核管理办法》等政策规章,确保实践教学环节不走过场。

  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实践教学师资。通过校外提升与聘用兼职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性教学师资的比例。鼓励教师通过赴知名高校进修、下企业挂职锻炼和在研究机构兼职等形式提升实践教学水平,使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既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素养,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应用能力。聘请企事业单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有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院的实践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

  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努力建设好一批校内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场所。按照资源整合、设备共享的原则,加快综合实验大楼建设,规划建设好理科实验中心、工科实验中心、经管实验中心等一批综合实验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附属医院提质改造项目。加强与医院系统、教育行业的沟通,建设好一批优秀医学与师范类专业实习(见习)基地。

  开展横向合作,拓宽实践教学渠道。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学院的专业基础优势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实践优势,不断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实现“教学-科研-开发” 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联合组建产学研合作指导委员会,联合制订切实可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合作单位要求设置和改进相关课程,推进学生在校学习与到社会实习、就业的“无缝连接”,实施学院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双向互动。加强与广州星河湾等知名企业集团、郴州出口加工区等产业园区的联系,建设好一批有影响力的经、管、工、理类专业校外实习(见习)基地。通过与高斯贝尔等公司联合建立实验室、建设校内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接受实践环节的教学和实训提供有利条件。通过校企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促进教学与科研的融合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最终达到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目标。

  改革考核方案,加强实践教学管理。通过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实性考核相结合,加大对学生学习态度及过程状态考核的力度。根据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特点,确定具体的定量、定性考核办法,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体现专业特色。逐步加大单独开设实验课程的比例,实验课程单独考核。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科大赛等课外科技活动和创新实践活动,出台配套文件,根据学生取得的成绩及获得社会反响,分别给予学分奖励,所得学分计入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中规定的学分总数。

(责任编辑:王静)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