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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扎实推进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2012-07-02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2〕第112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规范发放程序、改革发放模式、加强监管和宣传上出实招,扎实推进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规范发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是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两个禁止”。禁止直接通过现金形式发放资助金,严格通过银行储蓄卡将国家助学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禁止学校或老师代为学生领取和保管银行储蓄卡,严格实行学生领卡签名和流失学生销卡制度,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发放规范有序。二是大力推进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截至目前,全区14个地市和75个县(市)中,已有11个地市和74个县(市)实现了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同级财政或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集中发放。

  注重监管,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开展学生资助资金专项审计。从2010年起,全区每年安排专项审计经费100万元,委托审计部门对全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二是开展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清查。自治区教育厅多次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三是设立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全区省市县及所属学校四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均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学生及家长就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内容咨询、问题解决、投诉处理等需求提供了一个有效渠道。

  加强宣传,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皆知。一是成立一个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根据实际制定一套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三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所辖学校校长,学校校长与班主任均签订一份资助政策宣传责任状。四是编印《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免费发放给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保证人手一份。五是举行一次“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六是在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张贴一张资助政策宣传海报。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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